智能问答丨 问答知识库丨 无障碍浏览丨 繁體丨
编号 027
依据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(2020)皖1881执恢270号-1要求,特将下列遗失不动产登记证明予以公告作废。
序号
不动产登记证明
权利人
义务人
不动产坐落
1
房地产他证字第00027818号
宁国供销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
黄兴林,王晓春
南桥后巷24号
宁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1.01.22
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